义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优化务工环境
目前,在浙江省义乌市的数万家私营企业中,租赁企业达70%左右,而在该市发生的欠薪逃匿案件中,租赁企业欠薪案占到年发案量的九成。近日,义乌市制定并推出“租赁企业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以从源头上遏制欠薪逃逸行为的发生,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时,为解决部分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义乌市规定,在有担保的情况下,租赁企业可以不用缴纳工资以付保证金。
9月1日,在浙江省义乌市北苑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所,义乌市圆梦教育辅导站负责人崔光明为他的15名员工缴纳了24480元工资支付保证金。“我认为这笔钱应该交。生意场上有起有落,缴纳了工资支付保证金,就能确保企业主在经济困难时兑现员工工资,让员工更安心地为企业工作。”崔光明坦然地说,自己是一家租赁场地企业,虽然近年来他的企业流动资金比较紧张,但一接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所发来的《缴纳工资支付保证金的通知单》,马上就来办理了有关手续。
义乌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丁国嵘说,在租赁企业实施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是义乌市人事劳动保障部门推出的一项新举措。他们先在北苑街道开展试点工作,在试点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进一步完善此项制度后再面向全市推开。
北苑街道是义乌市租赁企业较多的地区,目前有租赁企业2000多家。为了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义乌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和北苑街道征求工商、安监、银行等相关部门意见,针对试点区域的特点,召集企业主代表和辖区有关机构负责人进行座谈讨论后,选取了“一个创业园区、一个社区、一个工作片、一个村”区域内的96家企业作为首批试点。
丁国嵘介绍,义乌70%的企业为租赁企业,每年发生的欠薪逃逸事件中,有90%出现在租赁企业。由于厂房和设备均非租赁企业业主所有,发生欠薪逃免事件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护。为此,他们借鉴其他县(市)的做法并加以创新,推出租赁企业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义乌工资支付保证金的缴纳标准为:企业按注册资本的10%缴纳,最高不超过10万元,最低不少于两万元;个体工商户按“义乌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632元乘以职工人数”进行缴纳;正在办理营业执照的单位(个人)参照个体工商户标准缴纳。
义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缴纳的工资支付保证金存在企业主名下,企业主将和劳动保障部门、银行签订三方协议,委托银行冻结。一旦发生欠薪事件,劳动保障部门有权动用该账户优先支付员工工资。当租赁企业破产、迁移或注销时,经企业申请,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可以提前解除账户冻结,用于支付职工工资。
义乌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的亮点在于,租赁企业可以请企业或个人进行担保,进而不用缴纳工资支付保证金。
该“保障制度”的主要形式有工资支付保证金和工资支付担保,租赁企业可选择其中之一执行。
针对一些租赁企业资金不足、周转困难等问题,“保障制度”推出了工资支付担保。租赁企业可以请企业或个人进行担保,进而不用缴纳工资支付保证金。当然,出面担保的企业或个人南非要具备一定条件。担保人必须是在义乌范围内工商注册登记的非租赁企业、租赁企业的房东,本市范围内公务员、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经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确认的有担保能力的个人,都可为租赁企业无力支付或因企业主逃逸无法支付职工工资,担保人就应承担支付义务。担保金额为企业应缴保证金的数额,担保期限不少于一年。
“作为企业,这样的办法我们完全赞同。有效防范企业主欠薪逃逸,保护员工的利益,也为企业实际情况考虑,有资金周转困难的可以选择担保,比较人性化。”崔光明告诉记者。
“从今年8月下旬开始,我们给街道96家租赁企业发放了《缴纳工资支付保证金的通知单》,要求企业在3天内到街道办理有关手续。”北苑街道有关负责人介绍,从目前的办理情况看,企业积极性比较高。截至9月9日,已与36家企业签署工资支付保证金协议,共计支付工资保证金63万元。同时,他们与35家企业签订工资支付担保协议。
义乌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的推行,更让外来务工人员多了一分安全感。知道自己所在的企业也参加了这次工资支付保证试点,来自江西的外来务工人员张晓旭格外高兴:“工资有了保障,我和工友们可以更加安心地在义乌上班了。”
丁国嵘说,接到通知的租赁企业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仍未缴纳工资支付保证金或办理担保手续,相关部门将进行督促。为促进企业规范用工,“保障制度”规定,上年度被评为劳动保障信用A级单位的可以免缴、免担保,已缴纳、已建立担保的可以全额退还或解除担保。